(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分岗位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未在2013年7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896。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2121319。
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和珠海考点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学科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待上传)
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