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杭县2013年春季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1-31 11:34:43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后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公布。

  3、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开始至所报考岗位面试开始前3天,携带有关证件到上杭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的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按规定书面申请自愿放弃面试的,经上杭县人事局确认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面试的空缺岗位名额,不予递补。

  (6)在严格复审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得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相关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等其他面试方式的(见附件1),按相应要求进行。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若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超过招聘人数但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2、如相关岗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考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比例有不同要求的,按相应比例计算)。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单位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5、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对象等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四)空缺岗位递补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如相关招聘单位有空缺岗位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按以下办法进行递补。

  1、由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上杭县人事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同意后递补招聘人员的空缺岗位统一由上杭县人事局在“上杭人事人才网”公布。

  2、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如符合空缺岗位的资格条件等规定要求,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杭县人事局填报《调整报考岗位申请表》(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已确定为相关岗位面试人选但书面申请自愿放弃面试的、或按上述规定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确定为空缺岗位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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