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蓟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2013-01-30 19:12:31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2013年3月22日在蓟县教育局张榜公布笔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蓟县教育网查询。

 

  (六)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2013年3月25日、2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到蓟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核递补。

 

  (七)面试

  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3月28日在蓟县教育局张榜公布,考生也可通过蓟县教育网查询。

  面试采取按所报专业学科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3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九)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考生必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非农业户口等相关证件。

 

  (十)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蓟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可根据招聘的实际人数在原计划岗位内进行调整。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不少于5年)。被聘用的“三支一扶”中“支教”的大学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岗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十二)招聘岗位空缺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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