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复印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电来访。
(二)资格审查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属的学院、学系、医院等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环节请应聘人员将上文要求的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doc格式或pdf格式均可)发送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指定的邮箱。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校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参加笔试的资格。
通过初审,完全满足申请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校(含大学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在笔试环节之前安排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取消考试的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
(三)笔试和面试
我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对于具有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免于笔试,采取择优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
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天津医科大学自主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还应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方式采用“16PF国际标准人格测评”,由天津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①分值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②时间、地点
笔试的命题工作和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13年3月,笔试地点安排在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和广东路校区,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③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的材料(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学生证(研究生证);
◇《就业协议书》一套(填写毕业生信息);
◇纸质简历及相关材料(细则参照报名要求);
我校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及大学医院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市人社局、市教委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