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笔 试 时 间: 2013年4月8日 9:00 —11:00 (暂定,以通知为准)
心理健康测试:2013年4月8日 11:00 —11:30(暂定,以通知为准)
注: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报考人员可于4月8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人事处也将在网站发布面试通知,并电话或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研究生证)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4月11日至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按照不同岗位依次进行。
面试地点:初定在相关学院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姓名以编号代替),阐述岗位认识,解答专业分析试题(随机抽取试题),接受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技能测试
紧缺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试讲,试讲时间及内容根据具体岗位需要确定;
实验岗位测试内容为实验操作,操作时间及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实际工作案例分析与问答。
5.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博士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硕士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7天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1:1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招聘系统公布。
6.复试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试,确定拟聘人选。
7.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
8.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9.公示:根据考试、面试、复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1.聘用: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三、聘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按正式编制聘任;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按人事代理制进行聘任(学校事业单位编制,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教职工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待遇,人事档案委托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四、联系及监督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300387
联 系 人:蔺老师 万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5270 83955687 传真:022-8395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