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⑶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5. 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6.考试和考核
⑴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⑵ 对于应聘特殊专业及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岗位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参照天津市公开招聘相关程序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请应聘者关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岗(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考评后择优聘用。
7. 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8. 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要求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学校人事处主页上公示,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二)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人员招聘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计划表”。
2.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及委培的毕业生除外),硕士30岁以下、博士35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本科及硕士阶段均就读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
3.信息发布及报名程序
信息发布:
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招聘方案,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应聘者可登陆学校及人事处主页查询详细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将于2013年3月中旬左右开始,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
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岗。
4.资格审查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学校将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可通过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须知及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5.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
⑴ 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考试成绩由相关综合素质测试和岗位胜任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及岗位胜任能力测试满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