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2013-01-30 19:15:37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教学科研人员114名,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天津师范大学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现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学城内,占地240公顷。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540人,各类留学人员2780人。现有教职工2402人,其中专任教师1387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51人,副高级职称401人。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确立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现已形成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以及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互贯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层次分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25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以博士一级学科为代表、部分研究特色可与国内一流大学相比肩的学科优势,以及教育特色学科群、基础学科群、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的应用学科群,并已初步形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格局。

  学校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5门市级精品课程,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市级教学团队。拥有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2个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级工程中心。

 

  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招聘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教师(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2. 招聘对象

  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殊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50岁;在国内外重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

  3. 招聘时间:全年招聘。

  4. 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或通过天津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天津师范大学主页→组织机构→机关部门→人事处)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应聘博士教师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应聘硕士教师者需通过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⑴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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