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2013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2013-01-29 17:53:27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2、其他岗位面试从笔试成绩(报考岗位代码为2013125、2013127的应聘人员还需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且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是否进入面试)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5分。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综合总分。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7天公示。  
    (二)报考集美区2013年春季机关事业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行劳务派遣,由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11]108号)和《关于印发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2]38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或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秋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在附件4查阅相关文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度秋季)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3、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4、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5、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且2013年7月30日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和集美人事劳动保障信息网站(http//www.jmrl.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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