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阳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名雇员的公告

2013-01-28 17:21:3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雇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不占行政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2012年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户口不限。

  三、招聘计划

  共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热爱公共行政服务事业;

  4、具有国家承认的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

  5、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4日(含)至1993年1月 24日(含)期间出生);

  6、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日期:

  2013年1月25日——2013年1月26日

  2、报名地点: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市政府办公大楼A座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职称证书、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6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玲(0419-2134225)

  王娜(0419-2134225)

  六、考试

  考试采用当场面对面提问答辩方试进行。

  面试内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公共行政服务的内容、形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面试被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 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负责对雇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雇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雇员待遇

  1、实发工资。工资标准:计算机机房和设备维护员1500元/月,导办员1200元/月。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单位每月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

  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内容:

  2013年辽阳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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