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州市柯城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1-28 17:16:1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进行,政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

  三、2013年柯城区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1、2013年柯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后统一分配,本次招聘的职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2、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职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

  现任柯城区管乡镇(街道)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

  现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能报考。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任职期和户口迁入时间、年龄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28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2013年1月柯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要求多写几个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得上),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身份证(委托书)→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户口簿(户籍证明)→任职证明或推荐书等。

  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5),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5、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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