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名政府雇员

2013-01-25 20:29:08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6、正式聘用。

  由区人社部门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享受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123、0731-84816178

  附: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秘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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