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3-01-25 20:32:5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3、考察和体检。考察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要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市组织。
 
  4、确定选调名单。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各市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拟选调人选出现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选调有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到村任职与管理服务
 
  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选调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2013年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到村任职前,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选调合同。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党的关系转至任职村。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服务期间须在村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服务期间违纪违法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选调合同。
 
  五、录用选调生
 
  1、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
 
  考核考察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2、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六、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市联系,各市咨询电话见《报考手册》。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手册
 
  附件2、特困生证明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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