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1-25 20:37:03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中共龙海市委编制委员会批准,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就选调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一)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人员4名(限男性);

  (二)一般检察人员3名(性别不限);

  (三)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检察人员岗位面向福建省检察系统和福建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岗位面向福建省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和福建省公安系统的警察。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2、报检察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报司法警察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警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检察人员岗位的,除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司法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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