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佛教协会、福建佛学院招3名研究生

2013-01-24 16:28:0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等规定,福建省佛教协会、福建佛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

名称

岗位

名称

人数

性别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省佛教协会

管理岗位

1

不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宗教学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主要从事比丘管理与服务,适合男性

福建佛学院

男众部教学岗位

 

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汉(语言)、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化)、汉语言文学、文秘、英语、英语教育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福建佛学院

女众部教学岗位

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宗教学、汉语言文学(化)、汉(语言)、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布。   

  2.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电子扫瞄件。面试前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至2月7日。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省民族宗教厅人事处。

  联系人:邹福鹏,0591-87668735、13860664895。

  电子信箱:fp87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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