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

2024-04-10 09:15:0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和上级或学校另有文件规定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联系电话:025-86118042(招聘政策咨询)

  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5-86118823(岗位职责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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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岗位表.xlsx

  原标题: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2024-04-08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4/8/art_78506_1121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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