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3-07-29 11:54:38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为保障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前台导办人员2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office系统操作和持有小车驾驶资格证,有相关企业服务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市的社会人员)。

三、工资福利

年总费用3.26万元(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金升大厦六楼605室),咨询电话:020-81833553、81838262,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

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荔湾区政务管理办公室

(三)面试成绩将在广州荔湾信息网(网址:http://www.lw.gov.cn/)上公布。入围者将电话通知,其他恕不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考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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