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直接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提交招考单位审核。资格审查地点、时间、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以面谈形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进行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380474(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45-2381430(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医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湖南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6_33287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