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2024-04-03 12:39:4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4)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证明,须注明任职具体时间段和具体职务,并有相关高校二级学院或以上单位盖章;

  (5)报考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4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确认缴费: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确定)。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2日11:00

  已缴费确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将在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hu.edu.cn/)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1.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1)有效期内身份证;(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4)党员证明(当前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以上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5)报考辅导员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证明,须注明任职具体时间段和具体职务,并有相关高校二级学院或以上单位盖章。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认为不适宜从事学校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

  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面试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2.注意:请考生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并抽签,抽签开始后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请保持手机畅通。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面试包括情景模拟和结构化面试等环节。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八)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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