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公告

2024-01-24 14:28:4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相关拟聘人员需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4)。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及大鹏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人才奖励补助: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深圳市及大鹏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宜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须服从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安排,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结合《岗位表》设定的岗位等级、考生综合情况和新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经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具体岗位将根据岗位设置和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2.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且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经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具体岗位将根据岗位设置和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三)本次选聘对入围且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指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深圳市)考生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交通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等资料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22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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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知情同意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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