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2020-06-23 22:58:36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高中心理教师岗位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高中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特点确定讲课主题,参加面试人员当场抽取讲课主题,针对高中一年级学生心理行为开展教学活动。

  教练员岗位采用现场讲授微型训练课的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现场教学30分钟,满分100分。依据《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相应内容确定教学主题,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当场抽取的教学主题签讲授微型训练课,重点考察教练员的专业素养、技术水平与训练教学能力。

  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教具。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安康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教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对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面试场所,报名、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报名前14天内(6月25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安康市的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报名。对5月30日以来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来陕返陕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止面试时间,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隔离期已满且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报名。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报名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在报名时告知组织机构,在备用候考室、备课室隔离候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