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2019-03-25 11:45:2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安排使用与管理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原选调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原选调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到村任职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对表现优秀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有计划地交流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市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各市咨询电话见《报考手册》。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站,各市选调计划、补充规定,考生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通知要求,请登录该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手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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