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朝阳燕都新区招聘招商分局局长12人公告

2014-10-13 18:24:0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八) 讨论决定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提交新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后,确定聘任人选。

(九)办理手续

1.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直接调入新区工作。工资及相关待遇兑现方法与新区现有工作人员相同。

2.外聘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期为1年。公开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新区管委会有权终止选聘。被聘任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1.外聘人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提成奖励。多劳多得,上不封顶。具体办法由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

2.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管理与使用

1.实行双重管理。由新区党政办公室和所属招商局双重管理。新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建立个人档案和绩效考评等;所属招商局负责业务指导、培训、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协调各分局局长开展业务。

2.实行绩效考核管理。聘期结束后,新区对外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人员收入多少、人员去留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外聘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考核合格后可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任期内,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出现问题的聘任人员,新区与其解聘,不再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3.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外聘人员至少每半个月到所属招商局汇报一次外出招商工作进展情况。

原标题;2014年朝阳燕都新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分局局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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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朝阳燕都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分局局长报名登记表

朝阳燕都新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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