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75人公告

2014-09-26 17:43:1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四、考试

事业单位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统称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有特殊要求,或紧缺人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B、C、D类。

A类试卷适用于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试卷适用于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C类试卷适用于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分为医学综合知识、参照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内容知识和护理知识三大类;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最高分60%为合格分数线。对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有特殊要求,或紧缺人才的岗位,实行直接面试或全员入围面试,不设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比例。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开通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且X≥1))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不以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全员入围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查。用人单位须对应聘者资格进行面试前复审,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复审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表》、《体检通知书》、《体检结论告知书》、《复检申请表》和《复检通知书》样式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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