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7-30 17:08:04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1、2012、2013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报考材料。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要求2年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为准。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考,不接受他人代报考;

2.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与报考时间和地点相同。考生在报考的同时,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和形式详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招考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和形式》附件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合格线70分。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聘用名额的3倍数量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合格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面试合格者都进入笔试。面试排名及进入笔试人选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录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www.szwtl.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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