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招聘2人公告

2013-07-26 17:41:42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七)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8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2013年6月及以后的毕业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后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4楼1419室,联系电话:2833361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

料(报名者必须提供原件,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1.《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类雇员需要A证,报考辅助管理类雇员A证或B证均可;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7.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除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场签订承诺书),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五、适岗能力测评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者统一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二)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关于面试相关情况、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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