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公共物业管理局)招考2人公告

2013-07-12 15:05:03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公共物业管理局)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宝安区住宅局(公共物业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宝安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辅助管理岗雇员2名,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①宝安区内户籍(不含光明新区及龙华新区户籍),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②本科以上学历;③法学类、文学类、工学类或管理类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住宅局301室,电话:27785915。

(二)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4)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留原件,见附件3);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留原件);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后,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入适岗能力测试,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住宅局网站http://zzj.baoan.gov.cn进行公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宝安区住宅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场设在宝安区住宅局七楼会议室,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该职位的1:3比例安排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录取名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宝安区住宅局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雇用手续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适岗能力测试结束后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查等方式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及办理雇用手续

对通过复审考核和体检的拟雇用人员,在宝安区住宅局网站http://zzj.bao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资格有效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年龄要求在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公共物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2013年招聘普通雇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zip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zip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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