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夏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2013-05-27 10:46:17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翔安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夏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夏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302报名处

联系电话:7889662,厦门市翔安区公务员局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翔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均贴在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材料;

4.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5.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区公务员局将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进入考核阶段时,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公务员局审核后,报市公务员局同意方可招聘。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前将在翔安区公务员局网(http://rlj.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2.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翔安区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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