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29 11:23:59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为市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由市统计局直接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协助管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统计局下属的1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名。招聘人员具体工作单位待招聘结束后,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见《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或原籍(不包括外地学生因上学迁至忻州市的集体户);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10日至197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3年 4月7日8:00至 4 月10日17: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1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4月 12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4月17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1.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考试方法是: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5,面试比例为1︰3。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名额。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需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初步入围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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