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4 22:35:0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拟公开招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1名,辅助管理类岗位2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情形的。

  四、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好《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登录宝安区民政局网站http://wcm.baoan.gov.cn/pub/mzj/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mzj@baoan.gov.cn。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7日18:00。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并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七、体检及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拟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深圳市宝安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9996137。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13年3月12日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聘用岗位

聘用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户籍

备注

性别

最高年龄

最低

学历

最低

学位

所学专业

最低

职称

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

    1

不限

35

本科

以上

学士

以上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类等

不限

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

不限

   

辅助管理岗位

  2

不限

30

大专

以上

不限

不限

2年以上工作经验

区内

   

  合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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