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4-05-07 08:50:3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加强我县城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部分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引进教师,现就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6名,其中庐江中学1名、庐江二中2名,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3名。具体情况详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2024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或在试用期内取得与引进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某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面向部分高校引进范围》(附件2)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本次引进人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其中涉及学历、年龄等信息填写须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在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4年5月14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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