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4-05-06 17:04:47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故放弃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试用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岗位进行统筹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到学校录用通知后7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由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1-63823865;联系人:赵老师。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招聘计划

  2.报名材料模板

  附件1-2.rar

  合肥师范学院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586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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