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

2024-05-06 11:15:4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五)择岗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其中全科医生A岗位公示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自主择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时间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24年5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招聘条件有关说明: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本次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5.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7.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9.招聘工作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909200,0576-88538835。

  2.监督

  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0576-88538810;

  台州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576-88909608;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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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医学类人员招聘计划

  2.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人员招聘报名表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4/30/art_1229045970_3929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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