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阳谷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06 09:17:2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持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3)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具体名单以网站公布最新为准(https://www.qschina.cn/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4)。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引才数量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作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重点培养。

  2.纳入我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运动场所、旅游景点等绿色通道服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身体健康。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2022、2023)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是指在被我县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前未曾缴纳过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就业),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阳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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