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大学官网公开发布,后续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同步公布。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6:30。咨询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6042。咨询答复仅对本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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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大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广州大学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