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县里将在每年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中,拿出10-15%的岗位,用于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县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参加带编入伍考试未被预定的,退役后可按定向招聘有关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
七、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因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全部送兵起运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八、组织选岗
服兵役期满正常退役后,规定时间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分别到县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部队表现按有关规定进行量化赋分,根据服役表现评分和服役前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各占50%)排出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九、有关事宜
(一)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享有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其家庭优待金按照普通义务兵50%的比例增发,路途补助等其它优待政策具体按临征联〔2020〕1号文件执行;
(三)应征入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作退兵处理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现役的;
2.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军士、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出现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3.退出现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退出现役后未按规定到县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其他
(一)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0539-8141180、0539-8141185
附件:《2022年费县春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docx
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费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