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机构编制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取消安置,收回编制:
1.服役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3.服役满2年未退出现役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五、其他
(一)本简章由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征集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35-837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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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清市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本科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临清市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本科毕业生入伍一千米跑考核计分标准.xls
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