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十二)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三)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四)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十八)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网(http://www.xmnn.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