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厦门市思明区补充编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3-03-13 12:04:19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思明区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2013年春季补充编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15日上午9:00—3月22日上午9:00登录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xmws.gov.cn),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M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区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3月15日上午10:00—3月22日上午11:00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前和考核阶段时,区人事行政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3月15日上午10:00-3月22日上午12: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月22日下午15: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于3月15日上午12:00-3月23日上午12:00通过网银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80元(报考人员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银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已缴纳的人才招聘服务费。

(五)网上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上午10:00-4月28日上午10:0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取消招考岗位通知。

逾期未打印《报名表》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打印《报名表》或《免笔试通知》,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形,不退还人才招聘服务费。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当符合条件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它情况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委托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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