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昌邑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08-08 14:57:1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3名,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招聘编制教师20名,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3名,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3年昌邑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持有符合《2023年昌邑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

  (三)其它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3.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点击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00。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8月13日17:00

  2.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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