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潍坊市坊子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23-07-16 09:59:1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坊子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坊子区接收安置条件(以坊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且被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1: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坊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angzi.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3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上传的照片务必清晰可辨。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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