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jiaoyu_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5日16: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